山东省教育厅(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)
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
评价方案的通知
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体育工作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省教育厅制定了《山东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方案》)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各高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提高办学质量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高度,充分认识加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。要以开展体育工作评价为契机,开齐开足体育课程,改进体育教学,培养学生熟练掌握两项运动技能,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、增强体质、健全人格、锤炼意志;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和学生体育社团建设,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活动,积极营造健康向上、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;加大体育投入,扩大体育资源,
提高体育育人成效。
自 2019 年起,我厅将依据《评价方案》对全省普通高校体育工作进行评价。请各高校根据《评价方案》和《山东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》,对本校体育工作进行自评,形成自评报告,连同自评得分表一并于 12 月 30 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;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。电子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,在“政策文件”栏下载。
联 系 人:翟文璐
联系电话:0531—81916565
电子邮箱:twy@shandong.cn
通信地址:济南市文化西路 29 号
邮政编码:250011
山东省教育厅
2018 年 12 月 12 日